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
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全日制在校生79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骨干教师,6名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要求:博士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无限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专业带头人岗位每人给予1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照我院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1月7日-2月28 日、2015年4月1日—4月30日、2015年6月1日—6月30日(2015年3月、5月组织考试,不接受报名,如一岗位招满,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情况请登录我院校园网查看)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按应聘岗位代码发送到以下邮箱:A01、A02、A03岗位发送到gdkm2382@126.com;A04、A05、A06、A07、A08岗位发送到gdkm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学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job168网、中国教育在线或广东科贸职业学院(http://www.gdk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 2月28日、4月30日、6月30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5年3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前在学院校园网(http://www.gdkm.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综合面试阶段前,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上一阶段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公布。综合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于2015年3月、5月、7月中旬组织考试,考试对象分别为2015年1月6日—2月28日、2015年4月1日—4月30日、2015年6月1日—6月30时间段内报名并符合条件的的人员。

考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是教学能力测试,即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应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为10~30分钟。学校成立试讲评审小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由人事和纪检部门在全校范围内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二)第二阶段是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总成绩=第一阶段教学能力测试×50%+第二阶段综合面试总成绩×50%,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资格复审等事项、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765,020-22014922
监督投诉电话:020-220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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